为规范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营及保险服务质量,根据公司要求,现选取一家车辆保险服务商项目现己批准实施,拟对上述项目采用询比方式确定成交人,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
1. 项目说明
包括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驻济权属单位,共计24辆公务车,以及后续定损、理赔、救援等工作。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
2.2具备有效的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2.3服务商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已签订的同类型车辆保险合同(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服务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报价,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服务地点
济南市。
4. 服务要求
4.1、投保方式
(1)所有车辆采用到期续保方式。
(2)投保期限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如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投保期限未到期,则被保险人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
(3)根据所投保的险种,由服务商完成出单事宜,并派专人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送达被保险人。
(4)服务商应在续保车辆保险到期一个月前通知采购人及投保单位,并派专人办理有关手续。
(5)向采购人公开保费计算、免赔率、责任比例、理赔计算及相关服务承诺。
4.2理赔服务要求
(1)对于稀缺或稀有车型,服务商应会同被保险人共同确定损失金额,并应在接到报案后 7 日内完成;
(2)当和被保险人就赔偿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应指定具有国内保险公估营业许可的三方认可的公估公司进行损失理算,并由保险人负担有关公估费用;
(3)如未按约定时间定损,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应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4.3车辆修理
(1)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可选择专修厂(含 4S 店)修理受损车辆。
(2)受损车辆更换零部件应为原厂配件或符合被保险人的合理要求。
4.4索赔材料递交
(1)接到被保险人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查核实,若认为有关证明或材料不完整,应立刻以书面方式通知被保险人应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材料。若在接到索赔资料后 2 日内未给予书面有关审核意见,则视为认可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2)对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可不必提供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事故证明,但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3)支付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合法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内人员或第三者人身伤害,需紧急抢救,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获取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2023年6月23日17时00分。
递交时间:2023年6月27日10时00分。
5.2递交地点:银丰财富广场D座18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报价人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邮寄或送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银丰财富广场D座18楼。
6.联系方式
釆购人:山东高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西路银丰财富广场D座
联系人:焦体雷 电话:18765868515
2023年6月21日